?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EMC)是上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節能新機制。它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登一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級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該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所謂“零投入”2是EMC承擔風險和經濟風險,能耗企業支付給EMC的款項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用戶“零風險”;3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效益歸能耗企業。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推行不久,在歐美發達國家已盛行很多年。它引入市場機制、改變節能改造過分依賴政府資金的局面,接受節能改造的單位不用投入任何費用,雙方卻能按比例。分享節能帶來的收益,合同到期后,LED節能燈和此后的節能收益都歸對方。當前這種合作模式還是獲得普通的認可。廈門====鑫===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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